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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海洋發展局每年發布青島市高成長性海洋企業評選通知,評選按照企業申報、初審推薦、市級復評、公示發布、資金兌付等程序開展。具體程序如下:
1.企業申報。具備相關條件的企業按照注冊地向所在區(市)、相關功能區海洋經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,并按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。
2.初審推薦。區(市)、相關功能區海洋經濟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,綜合考察,形成推薦企業名單。
3.市級復評。市海洋發展局組建專家評審組,復審申報材料,評審確定高成長性海洋企業20強建議名單,市海洋發展局組成考察組對建議名單內企業進行實地考察。
4.公示發布。建議名單和考察情況經市海洋發展局集體研究后,在市海洋發展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。公示無異議后,按程序發布名單,并頒發牌匾和證書。
5.資金兌付。市海洋發展局復審,并確定獲評企業擬補助資金,會同市財政部門列入下一年度市級財政預算,通過區(市)、相關功能區兌付財政補助資金。各區(市)、相關功能區海洋經濟主管部門將已兌付資金情況,報市海洋發展局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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